1.具备合法经营主体资格,已取得法律资格、法规规定的各项行政许可,并依法领取相关证照并悬、亮照经营。
2.高度重视本次放心消费单位创建工作,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,相关的计划方案、职责任务、规章制度等建立健全。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,宣传氛围浓厚;各项工作与成效在本地区、同行业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。
3.本单位经营和服务的质量管理规范,认真执行进货检查严守、索证索票、购销台账登记制度。
4.严格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;重视商业信誉和社会责任,守合同重信用,无虚假宣传、虚假承诺等商业欺诈行为,五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国家禁止的经营行为;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。




